印度中小企业GST组合方案(Composition Schem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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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2019年1月10日举行的第32次GST理事会会议上,为了有益于商品的组合方案(Composition Scheme),使印度中小企业GST组合方案进一步发挥效用,印度政府提高了营业额上限,并将该计划扩大到包括服务提供商的范围。

新规定将于2019年4月1日起生效。

下面,我们将介绍最新的服务GST及服务税构成制度、资格标准以及企业参与的挑战和利益。

GST商品及服务税的组合方案

组合方案是根据《商品及服务税法》(Goods and Services Tax, GST)制定,该制度允许商品(免税商品除外)和服务供应商以固定税率申报GST商品及服务税。

组合方案的GST税率

组合方案的资格标准

该组合方案对中小型企业(SMEs)是有利的,虽然“应税货物服务”的金额不超过150亿印度卢比(215,269美元)的纳税人都可以申请。

从2019年4月1日起,服务供应商或商品和服务混合供应商符合规定的年营业额门槛的,也适用该组合方案。

印度东北部和北部北阿坎德邦的最低限额为750万印度卢比(107,634美元)。

GST组合方案的门槛

所有登记在永久账号(PAN)下的业务营业额必须累积计算,以判断其是否符合资质。商品的供应必须是邦内的,包括所有的垂直业务。但是,从其他国家采购货物没有任何限制。

如果年营业额超过上限,则不能受益该组合方案,需要从超出上限起申报简单GST商品及服务税

第32届商品及服务税理事会会议宣布每年申报一次年度GST商品及服务税,以确保组合方案简单合规。缴税仍然维持季度缴纳。

纳税人如在财政年度内未能符合组合方案的标准,或希望选择不申请组合方案,那么其必须提交GST CMP – 04表格。

需要提交表格GSTR 5、6、7或8的已登记的人员不能申请组合方案。

表格GSTR 4和GSTR 9A

如果选择申请该组合方案,必须通过登陆GSTN网站,向政府提交表格GST CMP – 02。在每一财政年度(FY)前,企业必须作出是否保留该组合方案的选择。在2019-2020财政年度,申请该方案的最后日期为2019年3月31日。

此后,表格GSTR 4需要在支付商品及服务税(GST)季度后当月的18号月之前提交。

GSTR 9A用于纳税人申请组合的申报表表格。本表格须于下一财政年度的12月31日前递交。

对于GSTR 4,申报延迟将产生以下费用:

•每日50印度卢比(0.72美元);或者,
•当零申报时,每天20印度卢比(0.29美元)。

对于GSTR 9A,滞纳金将以如下收取:

•每日200印度卢比(2.88美元);或者,
•当零回报时,每日100印度卢比(1.44美元)。

申报延期的最高罚金为5000印度卢比(72美元)。然而,还要对所欠税款征收18%的年利息。

根据该计划,当不满足条件的企业申请该组合方案时,政府对逃税行为将处以重罚。对该公司征收的罚款可高达100%的税款。

组合方案的挑战和收益

组合方案方便小型企业申报GST商品及服务税。根据该计划,已经登记的纳税人每年申报,其他企业需每月申报,这些大大减轻了合规手续。减少了开具发票和记录等细节的要求,使申报商品及服务税(GST)的过程更加简单。

此外,有限的税务责任和降低的税率可以提高公司资产流动性,小公司可以借此扩大他们的业务。

然而,该组合方案最大的缺点是不允许企业从事邦之间的销售。在GST商品与服务税项下,出口被认定为邦之间销售,因此选择该组合方案的企业只能在其注册的邦内供应。

此外,该组合方案禁止纳税人在购买产品时享受进项税额抵免,这使得中小企业很难将产品卖给更大的企业。

该组合方案对企业的其他挑战包括不能销售豁免商品,以及没有资格通过电子商务网站销售商品。

编者按:这篇文章最初发表于2018年4月,并于2019年3月14日更新,包括最新的规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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